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面试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专业面试:主要为现场抽题做答、回答老师提问。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科研创新能力考核:考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供公开发表的论著等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审批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提交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答辩会决议(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专家推荐书等材料。考核组根据材料对其做出评分。科研创新能力满分为100分。成果级别认定参照我校科研处认定标准进行。
历史与社会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评分办法
(满分100分)
类别 | 成绩 |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科研情况考察( 100) | 91―100 分 | 在三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 篇 |
出版专著1 部 | ||
主编1部“人教”“高教”社出版或教育部推荐教材 | ||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科研子项目)或厅局级重点项目1 项 | ||
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 | ||
获专利授权 | ||
81―90 分 | 在三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四级期刊论文被转摘、复印 | |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含省部级科研子项目)1 项 | ||
主编一般教材或参与撰写专著5万字以上 | ||
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及以下或厅局级科研二等以上奖励 | ||
71―80 分 | 发表2篇四级期刊论文 | |
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或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 | ||
获厅局级科研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奖励 | ||
61―70 分 | 发表1篇四级期刊论文 | |
发表2篇公开出版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 ||
参加厅局级科研项目研究 | ||
获省级学术团体三等及以下科研奖励 | ||
60 分 | 发表1篇公开出版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 |
主持或参加校级科研项目研究 |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良好以上;应届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或学位论文初稿有特色、有创新 | ||
参加教材编写 | ||
说明 |
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安排(全体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