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
(5)经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其它情况。
六、申诉渠道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党委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邮编:241000
邮箱:@***
电话:0553-3869296
七、本实施细则由教育科学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教育科学学院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下列情况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