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参考业务课二成绩)及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要经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2.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上述办法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