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主任、相关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主要职责是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化材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实施“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工作;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上述办法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