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科学、公平、全面考评的基础上,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
(二)各培养学院、各学位点及相关导师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吸引校内外考生报考我校;
(三)考生在申请时仅填报导师意向,待正式录取前由学校结合导师意见和考生志愿协调确定导师;
(四)各培养学院应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全面考核,切实保障生源质量;
(五)“本-硕贯通培养创新试验班”的考生优先录取;
(六)按照“总体协调,宏观调控,择优录取”的原则,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