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同类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若某专业招生数不足,我院可在招生专业计划内相互调剂。招生类别生源不平衡时,我院可适当调整面向普通高中与面向中职的计划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