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非法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助考”辅导和培训,学校老师不参与任何机构的“助考”辅导和培训。
2.监督举报方式:
安徽理工大学,举报电话:0554-6632915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举报电话:0551-63818220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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