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件:
1.安徽建筑大学2019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
2.安徽建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体检表
附件1 安徽建筑大学2019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安徽建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体检表.docx
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