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成立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不同测试类别的合格分数线。
2、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次序,依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省文化素质测试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3、对于未能录取在专业志愿的考生,若同意专业服从,在其他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服从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
5、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6、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2日-3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