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的主要形式: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综合测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2)复试人员:拟“申请-审核制”考生及所有参加普通招考初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3)复试时交验的材料: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考生学术资料(包括考生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复印件、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在复试前交至学院。
2019年安徽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相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