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普通招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其中满足“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可以免初试。有意愿申请“申请-审核制”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月18日前学院网页公示经初审通过的“申请-审核制”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初审通过“申请-审核制”考生直接参加综合考核。初审未通过的“申请-审核制”考生需修改报考信息后方可打印准考证以参加初试、复试。
(一)初试相关规定
初试的主要形式:笔试。
初试人员:经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且报考条件不满足“申请-审核制”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
初试科目:
①英语。由笔试语法部分(120分钟)和学科前沿文献综合测试(20分钟,其中PPT汇报15分钟,安排在复试时进行)两部分组成。
②两门专业课(学科平台科目、方向平台科目)各18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科目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
考试时间:2019年05月04日-05月05日。
考试地点: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学校确认考室位置)。
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可查阅《安徽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相关规定
1、复试人员的确定:凡参加我校博士考试初试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2、复试时交验的材料: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考生学术资料(包括考生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复印件、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在复试前交至学院。
3、复试的主要形式为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学院组织安排,采取综合测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具体要求见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博士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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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