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9日前,各学院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规定,对照推荐条件,按推荐程序,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对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通知学生登录学校官网http://www.***.cn/进入“校园服务-信息门户”,搜索 “奖学金”服务,进行网上申报(参考附件9:奖助学金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填写完毕导出表格打印(参考附件3、8)。
2.10月9日,各学院向学校等额推荐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学院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19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以上材料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需报送电子文档,其他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3.10月10日,学生处汇总审核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将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4.10月14日,各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报告和《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附件7)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5.10月15日,学生处审核汇总国家助学金材料,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将国家助学金推荐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6.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后,由财务处将国家奖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
2019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