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一)在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对所有进档考生,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按分类考试招生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当人数大于或者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依次按其第二、三等专业志愿投向计划尚未录满的专业,再按其分类考试招生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参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符合免试录取考生人数如超过所报专业的计划数,按获奖等级高低依次录取;等级相同情况下,由学院组织考核,按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三)学院根据录取要求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n)公布,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2018年5月2日-3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gkbm.***)或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n)查询录取结果,学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参加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含不确认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9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