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3、参加我院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待遇相同。
4、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由我院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我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5、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分类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6、实施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我院将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48号)执行,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7、严格遵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 〔2019〕1号)中有关“启动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8、体育特长生优惠政策。体育特长生免收三年学费【体育特长生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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