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生必须携带《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专业考试。
②考生在专业考试中犯规,将按照国际田联全能标准进行处理(如100米二次抢跑,取消该项考试资格)。
③考生因特殊情况迟到,应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批准方可参加考试,所误项目在考试结束时参加补考。
④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或有关证明,经沈阳体育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参加统一补考的考生须携带有关证明和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证、居民身份证于4月23日16时前到沈阳体育学院办理补考手续,否则不予补考。
考生因考试过程中出现外伤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经主考官签字确认、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不予重测)。
⑤凡在4月20日到4月21日期间,因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及高职单招考试而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及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和体育专业考试要求的证件参加4月25日的补考。
⑥专业考试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由考试组长裁决。
⑦考生无故未参加指定时间考试者,按弃考处理。
⑧考生禁止穿戴具有特殊标记性的服装和饰物,如服装上印有某某地、某某学校等字样和佩戴不同颜色的护腕、护肘等饰物。因受伤需佩戴护腕和护肘的考生,只允许佩戴黑色护腕和护肘,长筒袜只允许穿戴纯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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