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生户口迁移遵从本人自愿迁移的原则。
2. 需要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重庆市内的学生持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家庭户口本中本人那一页)”直接来校报到即可。重庆市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由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户口迁移证》来校报到即可。
3. 《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必须盖有户籍专用章和经办民警用章。
4. 《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准确,不得有涂改痕迹,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档案资料上的有关内容一致。
5. 学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两张白底1寸彩色大头像、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到培养单位,集中后交到保卫处,由保卫处到公安机关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6. 12月31日后,学校不再受理户口迁移申请。
7. 户口迁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编:400067。
8. 保卫处户口咨询电话:023-62768488。
2019级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不含MBA新生户口迁移新生报到三个月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