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户口迁移实行本人自愿的原则。若自愿将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即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的,请准备好:
1. 《录取通知书》原件;
2. 《户口迁移证》(重庆市内的学生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小页);
3. 一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 一张1 寸近期彩色登记照片(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在入学报到时凭“校园一卡通”将上述资料交到保卫处户政办理点。
注:1.新生迁移户口,提交资料时间截止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 若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在校就读期间不得办理户口迁移。
3. 因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时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若您有需要,请落户后于次年初到保卫处服务中心领取。
2019级重庆大学研究生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23-65105856)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