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费:学生公寓内用水暂时不收费,但学生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对有浪费用水现象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2.电费:学生公寓楼用电按表计量,每月每寝免费供给一定度数(按居住人数与房间情况而定)的用电,超出免费供电的由本寝室学生自行购电,室内公共用电平均分摊。收费按学校相关标准执行,采用预付费方式。
3.用电安全:除寝室内配备的照明设施以外,不准私拉电线、网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梳子、电饭煲、电热煲、电热锅、电水壶、电水瓶、电磁炉等电器。如违反使用或发现曾经使用的,除没收电器外,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私接、乱接电源窃电的,按《电力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规使用电器和乱接电源而引起火灾、火警的按《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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