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手续。无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的,不能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档案由所在学校用EMS特快专递或机要的方式邮寄到宿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宿州学院(西校区)档案室收邮编:234000
联系人:戴丽虹联系电话:0557-3682600
3.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党团组织和户口迁移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我校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转至我校团委。
户口迁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宿州学院。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日期应填写清楚、准确,要与准考证上的保持一致。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提醒考生注意:农业户口迁至我校将变成非农业户口。
4.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以及缴纳或退还相关费用的专用账户,请务必妥善保管,切勿随意销户。请新同学收到后,第一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激活业务,在激活过程中,务必认真核对银行卡姓名、卡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并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未激活的银行卡无法使用(注:未激活的银行卡可以存款但无法取款和消费)。
5.如银行卡遗失或被盗,请拨打农行客服电话(95599)先口头挂失,然后在开学报到后携本人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挂失手续。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州金穗支行,地址:宿州市淮海路与浍水路交叉口西北角。银行卡挂失后只能存钱不能取钱。
如果遗失,请及时补办,并到学校大学生事务中心办理卡号变更手续。办理卡号变更手续时,卡、人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6.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采取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资助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
宿州学院开户行、账号、账户名: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州金穗支行
账号:
账户名称:宿州学院
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报到后一周内,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用款回执单或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受理证明交至辅导员(班主任)处,以便学校统一录入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如用款回执单或贷款受理证明未按期上交,借款申请自动撤销。办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提醒经办银行,在汇给学校的汇款单中注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录取专业名称。
7.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生,请按照填表要求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学后,将《申请表》交给所在的二级学院。
8.本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公寓用品由省教育厅统一招标采购。为方便学生,保证质量,便于管理,学校已提前为新生从中代订公寓用品供学生到校选购,棉胎、纺织及绗缝制品类产品已经过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批量检验合格。购买公寓代购物品的同学请于开学上课时,在公寓管理中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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