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4号)第二章转专业资格及要求审核材料,提出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连同转专业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3)、本学院各专业所能接收的大转入人数(附件4)(原则上不增加班级建制)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教务处A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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