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专业考核办法制定
各二级学院应制定并公开本学院的接收学生转专业考核办法,并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对照《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4号)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01月09日前交所在二级学院。
3.转出学院审核汇总
2020年01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4号)第二章转专业资格及要求审核材料,提出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连同转专业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3)、本学院各专业所能接收的大转入人数(附件4)(原则上不增加班级建制)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教务处A209。
4.转入学院资格审查
教务处按申请转入学院及专业对学生进行分类统计,并将名单及附属材料提交相应转入学院审核。
5.转入学院考核
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若申请人数不影响班级建制且转入学院同意接收的,依学生意愿作为拟转入学生;对申请转入人数大于当年能接纳大人数的专业,转入学院按照提交教务处的考核办法组织考核,确定拟转入学生,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
6.审批及公示
2020年02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附件5)及相关考核材料汇总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对材料汇
总、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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