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导师研究方向和现有科研情况,采取双方自愿与学院协调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2.每位导师本年度新招收的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不含国际研究生)。
3.根据《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厦理工研院[2018]3号)的规定,本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应是:“具有高级职称,目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距离退休年限3年以上(含3年)的人员”(即出生日期在1962年9月1日以后的校内外导师)。
4.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厦理工研院[2019]4号)的规定,研究生入学确定导师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导师。如因导师工作调动或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变更导师的,变更手续按照《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相关事项补充说明》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9级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师生双向选择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