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为外省市的学生,报到时把户口迁移证交给二级学院负责老师;须在自己的户口迁移证右上角用铅笔注明二级学院名称、班级、学号及联系电话;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后。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有关内容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完全一致,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橄榄路1350号。
2、户口在本市高校的,交原学校的集体户口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报到时将以上材料交二级学院负责老师,集体户口页右上角用铅笔注明二级学院名称、班级、学号及联系电话。集体户口页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有关内容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完全一致,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友情提醒:(1)户口迁移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办理;(2)学校只在新生开学报到一个月内接受户口迁移,且需在该时间段内工作日自行前往临港派出所(环湖西三路565号)拍个人照片,逾期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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