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级集美大学华侨港澳台本科生

2019级集美大学华侨港澳台新生入学须知本科生:9月15日8:30-17:00,工商管理学院一楼门厅二.报到需持相关证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20-03-02 01:11

满意答案

2.本科生: 2019年9月15日(星期日) 8: 30-17: 00,工商管理学院一楼门厅二.报到需持相关证件

1.香港、澳门学生:《新生入学通知书》、港澳通行证原件(复印件三份)、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高中毕业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三份)。

2.台湾学生:《新生入 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台胞证原件(复印件三份);高中毕业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三份)。

3.华侨学生:《新生入 学通知书》、护照原件(复印件三份)、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高中毕业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三份)。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3-02 01:11

类似问题答案

2019级集美大学华侨港澳台本科生
2.本科生:2019年9月15日(星期日)8:30-17:00,工商管理学院一楼门厅二.报到需持相关证件1.香港、澳门学生:《新生入学通知书》、港澳通行证原件(复印件三份)、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高中毕业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三份)。2.台湾学生:《新生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台胞证原件(复印件三份);高中毕业证书和高中成绩(阅读详细内容)
2019级集美大学华侨港澳台招生事宜咨询电话
3.招生事宜咨询电话:招生办0592-6182393、6181301传真0592-6185889报到事宜咨询电话:学生处0592-6182625财务处收费科0592-6182661七.其他资讯请详见《2019集美大学新生手册》附件1:《集美大学2019级华侨港澳台学生收费标准》附件2:《集美大学2019级华侨港澳台学生开卡银行及联系方式》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集美大学华侨港澳台标准详见《集美大学2019级华侨港澳台新生收费标准》2缴费方式
1,标准详见《集美大学2019级华侨港澳台新生收费标准》2缴费方式:①通过“集美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统一支付平台自助缴费;②银行代扣。(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申请办法面向华侨和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所在国家华人社团或较有影响的华人推荐信
5.所在国家华人社团或较有影响的华人推荐信(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由所在地区集美校友会推荐信或集美校友总会推荐信)。请将以上申请材料在2017年8月1日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电话:+86(0))★申请者应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并定期查收邮箱信件,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保持联系。(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申请办法(面向华侨和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电话:+86(0) 传真:+86(0)Email:admissions@.cn网站:http://admissions..cn通讯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5月30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申请办法(面向华侨和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所在国家华人社团或较有影响的华人推荐信(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由所在地区集美校友会推荐信或集美校友总会推荐信)
5.所在国家华人社团或较有影响的华人推荐信(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由所在地区集美校友会推荐信或集美校友总会推荐信)。请将以上申请材料在2017年8月1日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电话:+86(0))★申请者应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并定期查收邮箱信件,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保持联系。(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申请办法(面向华侨和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奖学金评选
六、奖学金评选奖学金的评选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①华侨学生取得入学资格后,由我校把所在国家华人社团或较有影响的华人推荐信及相关申请资料提交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②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学生取得入学资格后,由我校把所在地区集美校友会推荐信或集美校友总会推荐信及相关申请资料提交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评议后确定(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申请办法(面向华侨和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奖学金资助内容:奖学金在扣除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费用后,其余部分作为生活费按月发放。具体额度标准如下
2.奖学金资助内容:奖学金在扣除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费用后,其余部分作为生活费按月发放。具体额度标准如下:①博士研究生:人民币7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3-4年)②硕士研究生:人民币6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2-3年)③本科学生:人民币5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4-5年)④非学历进修生(含语言生):人民币3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1年)⑤短期进修生(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