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
(2)如选择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研究生,请务必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内容,必须确保与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相一致,如有不符,请务必在当地更改,并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里注明身高,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入单位:湖州师范学院(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3)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公通字〔2008〕82号文件规定:学校开学后,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的户口迁出手续。同时,户口自愿迁到学校后,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中途迁出。
2019级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