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后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无法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者,须在入学报到前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2.研究生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生)必须转至我校,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学习期间研究生不得申请将档案转出,学校将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出,新生在开学前可凭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新生要向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确认单位名称,填入调档函第一行空白处,同时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交给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由档案所在单位以机要件或EMS形式寄出,若不按要求寄发人事档案,一旦丢失,我校概不负责。部分单位要求新生自己携带档案材料的,务必要妥善保管并于开学后一周内交由学院。自行携带档案材料,要求调档单位密封档案,严禁考生私拆开,一旦丢失,后果自负。
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不将人事档案转来我校的考生,学校不予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3.户口迁移
(1)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
(2)如选择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研究生,请务必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内容,必须确保与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相一致,如有不符,请务必在当地更改,并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里注明身高,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入单位:湖州师范学院(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3)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公通字〔2008〕82号文件规定:学校开学后,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的户口迁出手续。同时,户口自愿迁到学校后,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中途迁出。
4.党、团组织关系
(1)浙江省外研究生党员需要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附上《党员信息采集表》,介绍信抬头开“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去处填“湖州师范学院”;浙江省内的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转接。具体可参考我校网站“多跑一次”中“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2)团员出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团员证应由原所在单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报到后由所在学院分团委统一注册。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0张(背面请用铅笔写上姓名)。
6.如是家庭经济困难生,请携带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上述证件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放入托运行李中,以便报到注册时使用。
2019级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报到应携带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