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户口改革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招收的普通类大、中专学生的户口迁移(黑龙江省内学生不迁户口)省外学生仍实行自愿原则,省外新生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来本校。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为自愿迁移户口的学生统一办理入户手续。新生入学时若不迁移户籍,视为自动放弃户籍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迁入户籍。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落户完成之后,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需上交公安机关存档,不再归还本人。对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退学、转学、毕业外一律不予办理迁移手续。
1、落户口的学生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电子版白底一寸照片(学生本人用U盘拷贝),由院系统一收齐后交保卫处办理落户事宜。将户口迁来学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对以下事项认真检查、核对:1.户口“迁移地址”要正确。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如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证上姓名不一致时须于迁出前改正。3.所持身份证号码与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4.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项目要齐全。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
2、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且盖章要清晰。
3、派出所应当电脑打印迁移证,如手写迁移证应用正楷字体规范填写,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涂改无效,公安部门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4、非因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迁移户口。
2019级黑龙江工程学院新生户口迁移落户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