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自行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武汉市居民户口原则上不予办理户口迁移,确需迁移户口的,带本人《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在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武汉市外户口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派出所下《户口迁移证》。
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方空白处用铅笔填写学院、专业、学号、身高)、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号命名、40KB以内)和录取通知书交学院。由学院2019年9月30日前集中交至学校户口科,逾期学校不再受理户口迁移事宜。
户口迁往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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