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至我院的新生,属于我院临时性学生集体户口,户口性质不属广州常住居民户口,毕业时如没有用人单位接收户籍档案,需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2.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可不盖章,但不要填写身份证号码,已填身份证号码的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登陆学院保卫处网站:bwc.***.cn查阅《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公路南段108号
咨询电话:020-84567687(保卫处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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