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证需为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原件备验、复印件备存)到学院新生报到点办理各种报到手续,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2、缴费总额: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请参看附件)+住宿费(硕士1750/博士3000元)+预收体检费(预收85.6元)
住宿说明:所有硕士生、博士生均需缴纳住宿费(提前申请不住宿的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以及部分非全日制硕士生除外)。2019级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和部分已提交住宿申请的非全日制硕士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新生到学院报到后,硕士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各楼栋值班员处办理入住手续;博士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东校园学生公寓东18栋值班员处办理入住手续。请所有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入住。
住宿费: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年1750元预交,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年3000元预交,后按实际入住楼栋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771-3231221、财务处咨询电话:0771-3272541。
3、党团员组织关系
党团组织关系:广西区外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就读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介绍信称谓(抬头)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去向为所录取学院;广西区内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直接到所录取学院报到,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通过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内点击“接收”,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完成转接手续。
团员须带团员证及时到所录取学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咨询电话:0771-3237013;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咨询电话:0771--3272042。
4、户口迁入
新生入学时,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入或不迁入学校。如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要求:(1)从入学报到之日起45天内办理户口迁入,逾期不再办理该手续。(2)本人的“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录取名单上的一致,身份证编号必须填有18位证号,字迹工整清楚,否则不能落户,需退回原籍。还需在迁移证右上角注明本人专业年级、身高、血型、联系电话,报到后交近期1寸大头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3)按公安部门统一要求:在校生不允许迁出户口;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户口一律迁出学校。迁入地址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保卫处户政科电话:0771-3239301。
5、人事档案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定向”应届考生需调人事档案到广西大学,请考生持收到的调档函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联系,办理档案材料寄发事宜,将档案通过EMS快递方式寄到就读的广西大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邮政编码530004,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往届考生无调档函,无需调取人事档案。学工处档案管理科电话:323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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