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违背学术诚信的。
对于已经授予的学士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况,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以上内容摘自《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请您点击下载阅读全文
2019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