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期学生学习课程有不及格的,学院均予以学业警示告诫。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从第一学年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补考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的,作留级处理。
留级按学年度办理留级手续,按所编入的专业、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退学处理:
1.在学院规定或允许的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时间)未能完成学业的;
2.因课程考核不及格符合留级规定而不愿意留级的;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超过学院规定的注册期限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审查不合格的;或经调查核实,确认舞弊造假相关材料骗取复学资格的;
4.学院指定医院或其它二级甲等以上资格医院证明,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5.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或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6.超过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7.学院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2019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关于学业预警、留级、退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