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时,由学院招生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学院的复查程序和办法,组织学生所属学部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报学籍管理部门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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