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其中成绩为零分的课程视同没有修完),但未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对于因退学等特殊原因没有完成学业中途终止学业的学生,学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发给肄业证书。
以上内容摘自《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请您点击下载阅读全文
2019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关于毕业、结业、肄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