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通过学校学生工作处向中国银行自愿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申请材料包括《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前通过户籍所在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或地方银行。通过地方银行贷款的,报到时将需要盖章的“回执单”交到绿色通道办理处盖章;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上交“受理证明”。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3)国家助学贷款详细信息请见随通知书邮寄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注: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时,应使用黑色签字笔据实填写各项信息,“民主评议”及以下项目无需填写、盖章。盖章可以省,诚信不能丢。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受助资格,并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校后申请资助。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话:0335-839604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00),网址:http://xs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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