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办未发或丢失由当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号码。
(2)录取通知书、后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6张。
(3)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报到时还须提交后学历《毕业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4)核对无误、本人签名的学籍登记卡2份。
(5)党组织关系: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这11家单位的新生党员请到各自学院(医院)党办办理组织关系转入,如本人携带党员材料,请一并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时交至学院(医院)党办,认真审核完毕后交至研究生院;其他教学医院的新生党员请到医学部学生工作部(教学医院学生党总支)(跃进厅559室)办理,如本人携带党员材料,交到学生工作部(教学医院学生党总支)。所有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请于9月26日前办理完毕(各学院负责党员转接电话及联系人见附1表)。
(6)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由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在保卫处展台办理户籍相关手续,错过报到时间的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
注意:
①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含非全日制)和北京地区生源的学生不迁户口。
②非北京生源的新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决定是否迁入户口。
非北京生源决定不迁入户口的新生,均须提前填写《新生自愿不迁户口申请表》(下载路径一: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官网-保卫处-下载专区-《新生自愿不迁户口申请表》网址:http://bwch.***.cn/xzzq/187914.htm;下载路径二:关注“平安北医和谐校园”微信公众号,点击“安全服务”-“综合篇”-下载《新生自愿不迁户口申请表》),由保卫处在入学报到时统一收取。因公安机关对新生入学迁户要求一次性集体迁入,之后不再办理补迁,请各位同学慎重考虑。
③户口迁移的学生,报到时需上交《户口迁移证》。
户口为京外的,需交《户口迁移证》;户口为京内其他高校学生集体户的,需交《常住人口登记卡》。
④《户口迁移证》上信息必须清晰,如有不清晰项目,请当地派出所重新打印。字迹不清晰的《户口迁移证》视为无效,无法办理落户。《户口迁移证》各项信息严禁个人涂改、添加任何字迹。
“出生地及籍贯”要求填写到××省××市或县。
“原住址”要求填写清楚省、市、区、街道及楼号、门牌号。
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原户口薄与《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籍贯”等各项填写与本人情况有不符者,请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正后方可迁入医学部,否则北京市公安机关无法予以更正。
要注意检查是否盖有当地公安局及派出所的公章。
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左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右上角写上本人联系电话。
⑤北京大学医学部保卫处户籍室位置:行政2号楼113室。咨询电话:010-82806006。
户籍详细要求见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招生第26项“2019年新生入户说明”。
(7)已婚学生须携带婚育证明(包括:结婚时间,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019级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报到时需携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