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复查,考生如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和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2、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考生本人务必写出书面保证,并在2019年3月30日前提供未能交验的材料。
安徽师范大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