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先在学工系统上“奖助学金管理--奖助学金申请”栏目上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进行导出和打印,该表由各学院留存。
(二)各学院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和学校所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定,由负责本项工作的辅导员在学工系统上进行初审。11月6日前以纸质(加盖本学院行政公章)和电子版的形式将《国家助学金初审备案表》(表格须从学工系统中导出打印)报送学生处。
(三)各学院上报的基础上,由学生处审核推荐名单,提出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四)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获奖推荐名单于11月14日前在全校公示。若公示后无异议,将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2020年中国计量大学开展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评定依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