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部)完成初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于9月30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分校区报送至校资助管理中心:
1.资助系统导出,带有三级审核意见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学院(部)公章。
2.《广西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推荐授予奖(助)学金汇总表》(资助系统导出,博士及硕士各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
3.民主评议记录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
4.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包括:课程成绩表原件、英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刊物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5.加盖学院(部)公章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细则、院(部)级公示文(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二)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学院(部)推荐名单进行评审、鉴定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获奖推荐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2019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邮箱:yjs2020@gxnu.edu.cn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