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的确定
1.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在网报时没有主动声明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须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其他要求。
4.根据考生所报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排序进行调剂复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
5.复试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参加复试。
6.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原就读高校和相关证书编号进行认真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在专项计划录取。
7.加分照顾的考生,要求对其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8.所有证明材料招生单位审核合格后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二)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
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⑵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3.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⑴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⑵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临床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学习计划等)。
6.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论文、四六级英语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课考试可以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进行考试。复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临床技能考核,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和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占80分;听说交流(面试),占20分,满分100分。听说交流测试时,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复试工作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参加复试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复试工作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复试工作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4.复试结果与评语
(1)应记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是否具有培养潜质。
(2)综合知识能力。
(3)外语听说写能力。
(4)医患沟通能力。
(5)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职业素质。
(6)心理素质、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和品德、医学伦理。
(7)人文素养、举止和礼仪等。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时间:待定
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体检中心
2018年长治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严格把关,确保招生政策执行到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