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信息自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将完成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名单、学籍信息自查宣传机构成员名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专题会新闻稿、新生学籍信息自查工作专题会新闻稿、《新生入学复查登记表(班级用)》、《新生入学复查登记表(学院用)》、《2018新生学籍信息自查勘误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总结报告、新生学籍信息自查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18年10月29日
2018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信息自查工作要求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