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在学校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3.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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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四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沈阳市电力学校 | 四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制冷空调)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 | -- |
2018年郑州轻工业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