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二)推荐免试生工作按院系进行,为了更好地选拔出优秀的创新人才,各院系须严格按条件开展遴选和推荐工作。
(三)推免生计划分配向本科教学和科研创新成绩突出优势学科专业所属院系作适当倾斜。
(四)为加强校际交流,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学校提倡不同高校间的推免生交流融合。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五)推免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推免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六)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七)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于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八)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九)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2018年遵义医学院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