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二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50%+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三)录取时,学院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8年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