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实行学校、学院(系)二级管理模式。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对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研究生院负责制订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总体办法及实施细则。
3、招生院系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并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4、各招生专业成立复试组,每组成员不低于5人,设组长一人。复试教师由本专业教授、副教授组成。复试组配备2名考试记录等协助人员。复试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工作程序,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专业复试工作。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新闻传播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新闻传播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新闻传播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新闻传播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新闻传播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新闻传播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2018年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成绩的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