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歷資格
報名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以下簡稱全國聯招)入學考試者,須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其中應屆高中畢業生須向報考機構提供畢業中學開具的畢業證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學期的成績單正本,入學報到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補繳高中畢業證書(證明)及高三下學期的成績單。往屆生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證明)及高中三年成績單正本。
持中國內地(祖國大陸)學歷的考生資訊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彙集後送考生畢業中學所在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學歷查驗;持港澳地區學歷的港澳臺考生須在畢業中學所在地(香港或澳門)報名參加考試;持國外學歷的考生報名時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對其學歷證明材料所做的認證書(中文版,須注明是否學歷教育)。
凡持虛假學歷報考者,一經核實,將取消其當年全國聯招考試資格,已參加考試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試成績,並且在三年內不准參加全國聯招考試或全國高考。
2.身份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1)港澳地區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具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華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且近4年(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即按一年計算,無須連續居住。年的計算規則為:自然年,或每年報名時間截止日的過去一年。兩年中累計住滿18個月不可直接視作兩年計算,需每年單獨計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報名時考生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在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認證書(中文版,須注明取得居留權的時間)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定居在尚未與我國建交國家的華僑,須先由同我國和華僑定居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居留權認證,再到我國駐第三國的使(領)館辦理認證。
考生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期限之內,每年全國聯招報名結束後,由各考區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考生身份資訊進行查驗並提供華僑考生的出入境記錄,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准參加考試,也不退還報考費。
2018年中央民族大学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報名資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