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普通计划考生时,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1)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论文、陈述书、推荐信三项缺一即不合格,三项得分不低于50分者为合格。
(2)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制定的分数线,占终成绩的权重值为50%。
(3)复试总分:复试总分为百分制,占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复试只进行面试不低于60分为合格。其他复试项目不计入总分。
2.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每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且不计入总分。
2018年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