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对象
我校会计专业硕士和科学技术哲学学术硕士复试分数线另行公布,其他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各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审查: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籍审查: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原件,留存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并留存。
4、健康状况审查:考生到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二)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复试内容分为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两部分,其中业务考核分为专业课考试和面试两部分。
1、专业课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时间3个小时,满分100分。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和内容见我校公布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2、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①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与专业面试分开,独立进行,由各招生学院组织。
②各招生学院选聘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听说能力测试工作,组成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每个小组一般由2-3人组成。考生较多的学院可组成多个听说能力测试小组。
③为规范听说能力测试工作,各招生学院在听说能力测试工作开始前做好测试人员选聘、测试场地规划、测试程序制定等工作。
④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该项满分20分。
⑤进入考场的考生应关闭手机和任何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按作弊处理。
(2)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该项满分70分。
(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该项满分10分。
面试过程中要求面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得出入面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3、思想政治考核:复试时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情况。
4、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两方面的测试外,还必须参加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的笔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生的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K)×60%+(复试成绩/2)×40%。其中: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K=3,其他学科专业K=5。复试结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6、为保证面试过程的公正性,面试必须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招生学院负责保存备查。各招生学院复试结束后将面试记录及笔试试卷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后返回各招生学院留存。
7、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和复试成绩差异较大,招生学院应写出书面材料并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