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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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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