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在已交复试费名单上的考生须提交网上成功缴纳复试费后打印的“《复试通知书》申领单”。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3.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页复印件;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于入学时查验。
5.考生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
6.考生填写完整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知识成就评定表》及表中要求所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学院留存),此表为考生复试“知识成就评定”项的评分依据。
7.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除提交前1-6项要求的材料外,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后,持此通知书到研招办(办公楼412)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研招办在《复试通知书》中加盖公章,否则《复试通知书》无效。
8.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除提交前1-6项要求的材料外,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后,持此通知书到研招办(办公楼412)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并由研招办在《复试通知书》中加盖公章,否则《复试通知书》无效。
9.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考生提交上述证书类材料原件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查验,不留存;复印件须现场交验。